9月22日下午,武安市人民法院环保巡回法庭组织干警驱车前往武安市活水乡活水村,在蓝天碧水、青山环绕的四里岩水库边上,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狩猎、滥伐林木案。
武安法院环保巡回法庭、活水乡村两级干部、青崖寨国家自然保护区有关负责同志、部分人大代表、村民代表、护林员等共计30余人旁听庭审。
案情回顾:野生动物不能碰,滥伐林木不可为
武安市检察院指控,2021年4月份,被告人侯某、谢某、李某、邓某非法狩猎捕获野猪,使用逆变器、电瓶、铁丝、铁棍等工具,在武安市活水乡上店村木头浆山上私设电网电死一头野猪,野猪被拉至李某家中分食。十几天之后,上述被告人又使用逆变器、电瓶、铁丝、铁棍等工具,在武安市活水乡牛心山村花溪谷景区西南侧山上私设电网电死二头野猪,野猪被拉到被告人李某家中分食。2021年7月底,被告人谢某、李某、邓某为了捕获野猪,在武安市活水乡上店村南河道西南侧山上私设电网,同年8月6日上述三被告人在收电网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应当以非法狩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1年5月中旬,被告人侯某在未经林业部门批准核发采伐许可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在武安市活水乡前渠村村西水井沟附近的乔木林地内砍伐杨树10株、刺槐7株、椿树4株,共计21株。经河北省武安市林业技术调查意见书认定被砍伐21株树木总蓄积为12.404 立方米,应当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合议庭将在合议后择期宣判。通过现场公开开庭审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用法治守护绿水青山,用司法保护生态环境。
庭审结束后,武安法院环保巡回法庭组织干警向现场旁听的群众及有关人员发放了“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美好家园”的法治宣传单。向当地的群众宣讲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发出倡议保护野生动植物,积极阻止猎杀野生动物的行为,不要随便砍伐绿色树木,爱护我们身边的每一寸绿地、每一株花草和每一片树木。要遵守自然保护区的相关规定,特别是不得擅自进入自然核心区,不得在山脊草甸上破土扎营、采集野生植物,全面禁止进山,坚决抵制破坏自然环境的行为。